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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文明论坛第28期:以孝重建社会理论之基础
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23日 09:12    作者:欧剑文    点击:[]

419日晚,儒家文明论坛在第二十八期知新楼A1916报告厅举行,本期邀请到的学者是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、现代新儒学代表人物姚中秋教授,讲座由陈晨捷副教授主持。讲座围绕中西方人和秩序理论体系的不同,重点阐发了基于儒家圣贤大义的“孝”,特别是“孝”背后的人伦道德、家庭观念,借以探索重建人类秩序的可能。

  

 

首先,姚中秋教授以霍布斯《利维坦》为例,指出其构建的西方现代思想基础的“自然状态”和“社会契约”都建立在虚妄不实的预设之上。一方面,霍布斯最重要的前提“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十分相等”,在相当程度上混淆了性别之分、长幼之别,“由这种能力上的平等出发,就产生达到目的的希望的平等”,这样一种对“自然状态”的想象恐怕难以存在;另一方面,霍布斯提出“激情和理智驱使人们相互签订契约”,借此从“全面战争”过渡到“自然状态”,但姚中秋教授指出,这种建立国家和进入文明状态是同一的设想很难实现。

 

此后,姚中秋教授从四个方面予以阐发“孝”的理念:第一,“人之有”,《孝经》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。”不同于西方 “神造人” 的宗教观念,“孝”强调生命得自于自己的父母,这就是“孝”得以建立的生物学事实,《论语》“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”更暗示了父母与子女分身而一体的道德理念,姚中秋教授借此阐发,所有人均被生而有其生命,有人伦然后有人,人生而在人伦中;第二,“人之性”,《孝经》“爱亲者,不敢恶于人;敬亲者,不敢慢于人。”不同于西方对所有人都是理性人的设想,“孝”更加强调人性为善,人生而有情,其智逐渐发育,故人的根本属性不是西方所言的“理智”;第三,“秩序之内生”,《孝经》“父子之道,天性也,君臣之义也。”这种因“家”而有的政治秩序,文明也因此连续而非断裂,人因人伦而生,生而在人伦中,生而在秩序中;第四,“使天下为一家”,《孝经》“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由孝悌而兴教,可以让人类成为共同命运体。

 

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,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”,姚教授通过中西视野比较,情感与理智的质性分析,追根溯源,主张通过由内而生的“孝”构建社会秩序,力图见“人之全体”,观见人的意志性。整场讲座视野宏大、充满思辨,给予了在场同学很多启发。

 

姚中秋教授,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,现代新儒学的代表人物。长期从事中国宪政思想、普通法宪政主义、奥地利学派经济学、中国传统思想和治理秩序的研究。近年致力于阐发六经大义,从源头重新理解中国政治思想之品质,著有《建国之道--周易政治哲学》、《论语大义浅说》、《尧舜之道-- 中国文明的诞生》等,在学界引起了较大反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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