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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家和:王船山《老子衍》“两端一致”之道论研究
发布时间:2019年04月08日 10:06    作者:蔡家和    点击:[]

摘要:老子思想中,道论可说是主要重点,而船山的道论思想以“两端一致”来贯穿,不只老子思想如此,如庄子的齐物思想“小大一致,休乎天钧”亦然,再如其作品《周易外传》,亦是以“乾坤并建,两端一致”的见解来诠释易经。“两端一致”可谓船山的形式用法,贯穿于儒、道诸学的诠释,只是内容不太相同;儒者,是以德行贯穿两端,而庄子,则以“逍遥”贯穿两端。其对老、庄的诠释似乎一样路数,但还是有不同之处。

一、船山的内在建构诠释

()反对外部格义

船山(16191692)《老子衍》一书,乃是其三十七岁时的作品,一般认为,此书与《周易外传》(同为三十七岁作品)最难读懂。老子之精神,如王弼,是以“崇本息末”来贯穿地诠释老子;而船山诠释老子,则不容易像王弼那样,可以凭借一句理则而来贯穿理解。

经过几番研究,发现在船山的《老子衍·自序》中,可以找到其诠释的关键点。《老子衍·自序》中,先对各家的老子诠释进行一历史性的描述,并且指出一些诠释上的缺点,特别是以他家见解所做诠释;例如,船山反对采用易学或是禅家因果论的诠释方式,其言:“逮王辅嗣,何平叔合之于乾坤易简,鸠摩罗什,梁武帝滥之于事理因果,则支补牵会,其诬久矣,迄陆希声,苏子繇,董思靖及近代焦竑,李贽之流,益引禅宗,互为缀合。”[1]15船山反对王弼1、何晏的诠释方法,即以一种外在的方式、以《易经》诠释老子;《易经》与老子的关怀点不相同,《易经》《易传》关心的是天道往复循环的道理,而老子的道则是守柔无为,除了关心两端往复外,还强调守住两端的低下一端,所以两者似难互训。

又有一些人引禅宗、佛学或《华严经》“理事法界观”等来诠释老子,而这样的诠释似乎更不相应。佛学关心的是生死苦恼的解脱,而老子关心的是如何得于道、能于日常中表现而常治久安,所谓的“以质救文”。

这些外来格义的诠释范本都为船山所否定,船山自己的方法学也就显现出来了。船山自己的诠释方法学,即以老子诠释老子,不得已时,也以庄子诠释老子,也就是以一种近乎内在建构的方法学。

()老子道论的诠释关键句

船山言:“老子之言曰‘载营魄抱一无离’,‘大道泛兮其可左右’,‘冲气以为和’,是既老之自释矣。庄子曰:‘为善无近名,为恶无近刑,缘督以经’,是又庄之为老释矣。”[1]15这几句话可谓船山对老子道论诠释上的关键句,何以如此认定?因为船山于《自序》中言:“夫之察其誖者久之,乃废诸家,以衍其意;盖入其垒,袭其辎,暴其恃,而见其瑕矣,见其瑕而后道可使复也。”[1]15这里的“入其垒,袭其辎”,其中的“其”字做为代名词,这一方面是指老子,另一方面则指诠释老子的诸家,即以外在诠释来释老子的诸家,如陆希声、何平叔等人。

序言谓:若能舍弃这些不当的诠释,则“道”可使复,指的是可以回到老子道论原意。或者,也可解释为:若知老子道论的不足,则可以一变而至于道(儒道)。故“道可使复”的“道”可有两义:一是老子诠释的正确方式;二是老子论“道”的真正精神。而船山的意思两者兼具。

那么,这两者之间又是何者较合于船山的心意呢?细究起来,当是后者。此中所谓的“道”,正是指老子《道德经》中的道论(正是要转老子之道而为儒家圣道),而不是诠释家们的“道”,因为船山又言:“夫其所谓瑕者何也?天下之言道者,激俗而故反之则不公;偶见而乐持之,则不经:凿慧而数扬之,则不祥,三者之失,老子兼之矣,故于圣道所谓文之以礼乐以建中和之极者,未足以其深也。”[1]15意思是,老子所见之道,还不到儒家的圣道层次。

如此,则知《自序》里所言的道,正是指老子的道论;而老子所见之道,还不足以达到儒家圣道的层次。因为,其为“激俗而故反之”,乃为世俗所激而故意与人不同,如言“众人皆有以,而我独顽似鄙。”老子之独异于众人,只是哗众取宠的表现,并非正道、常道。

在船山心中,儒家才是常道,老子之道只是偶见之道,且是有些人工穿凿造作之道,是为耍弄心机、心术之道,非儒家之正道。

以此证明,船山《自序》中所言的“道”,正是在诠释老子《道德经》中的道论。如此,则可看出,包括“载营魄抱一无离”、“大道泛兮其可左右”、“冲气以为和”、“为善无近名,为恶无近刑,缘督以经”此四句话,乃是船山对于老子道论的关键诠释。也因为船山的《老子衍》不容易找出一个架构,所以这四句话也就显得特别重要。以下大略分析:

1.载营魄抱一无离

首先,老子的“载营魄抱一”一段,与老子道论间的关联性何在?在此先看船山的诠释,船山言:“载,则与所载者二,而离矣,……此不常之道,倚以为名,而两俱无猜,妙德之至也。”[1]22船山于“载营魄”处又有小注:“营魄者魂也,载者,魄载之。”[1]22载与所载为二,则离矣,此能、所之别,不管是魄载魂,或是魂载魄,魂与魄若别而为二,则离矣,而老子的精神是要无离。如何能无离呢?虽分别为二,但能以贯通,所谓的两端一致。魂与魄都归于妙道,如此则为常道。若分别为二而不能归一,载与所载分别为二,则为不常之道,只是可道、可名之道,不是至道。

至道者,两俱无猜,即不执着于一偏,两端都肯认。即魂亦为道、魄亦为道,两端归于一,此“一”(抱一的一),正是道的另一代名词。因为老子的原文说到“抱一”,故可知船山视老子的“一”指的是道。

2.冲气以为和

然而,若说道即是一,则老子有“道生一”的话,船山又将如何解释呢?其解释与第二个关键点“冲气以为和”有关。船山于诠释“道生一”处言:“冲气以为和”,于诠释“一生二”处言:“既为和矣,遂以有阴阳。冲气与阴阳为二”,[1]42亦是说,船山的“一”指的是冲和之气。[2]56又《序言》认为“冲气以为和”乃道论之自释。

和者,一致也,乃未阴未阳的冲和之气;而两端者,阴阳之气也。此乃因老子原文:“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为和。”可见“和者”,“一”也,道也;而阴阳,两端也。依此,可以判定船山的“冲气以为和”,亦是在谈“两端一致”。这也就回答了上面的问题:道如果是一的话,又如何生一?因为船山的“道生一”,不是一个母生子的动作,而指一、指道,便是此冲和之气。

3.大道泛兮其可左右

船山《自序》的第三个要点“大道泛兮其可左右”,清楚地是在谈论大道,船山诠释如下:

谁能以生恩天地乎?则谁能以死怨天地?天地者,与物为往来而聊以自寿也。天地且然,而况于道?荒荒乎其未有畔也,脉脉乎其有以通也;故东西无方,功名无系,宾主无适,己生贵而物生不逆。诚然,则不见可欲,非以窒欲也;迭与为主,非以辞主也。彼亟欲成其大者,恶足以知之。[1]37

此段,船山先以“天长地久”来形容天地,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故天地之上,还有道的存在。天地生养万物,但时间到了,亦赐死于万物,生不为恩,死不为怨,生死乃道之两端表现,生能体现道,死也是。亦是说大道可表现于生,亦可表现于死,可左可右,而不执于生或死、左或右,生死、夭寿、左右等都是至道的表现,故云“东西无方”,即可东可西,而不一定执于东或西,因为变化不定。

而且也不是辞主,此乃诠释“万物归焉而不知主”,因万物是迭与为主。道与天地虽为万物之主,但乃是更换的方式而为主,有时生,有时杀,有时春,有时秋,故不执于主、执于大,而能成其大成其主。而且,道可大可小,因“无欲”故名为小;又万物归焉故为大,故道表现于大与小,此两端也,而归宗于道。然道之为主,不是自认伟大,却是功成而不有,为而不恃,故道之为主乃“迭与为主”,因为道之为主,有时以小出现,有时以大出现,以左以右出现,故居无定主,大小左右都是道,都是主,但是更换其主,有时道在阴,有时道在阳。在此看出船山还是以“两端一致”而来诠释“大道泛兮其可左右”一章,左与右是为两端,而一致于大道。

4.为善无近名

至于第四点:“为善无近名,为恶无近刑,缘督以为经。”此乃引庄子以解老子,虽非内在的诠释,但都是道家,亦是接近。故船山明言,前三句(“载营魄抱一”等三句)乃是老子道论之自释,而第四句,则是庄子对老子的诠释。亦是说,船山认为,以此四句来诠释老子,都比引用外来的禅学、易学诠释来得好。

船山于《庄子解》言:“督者居静,而不倚于左右,有脉之位而无形质者也。缘督者,以清微纤妙之气循虚而行,止于所不可行,而行自顺以适得其中。不居善之名,即可以远恶之刑。尽年而游,不损其逍遥。”[1]121此类于“两端一致”的诠释,也似于“忘善恶而居中”的讲法,[3]66不倚于左右,亦不倚于善恶,而依中道而行,若孤倚于左、右一端,则为执着;而道者,中也,无有形质,[1]21-25而表现于形质中,如左右、善恶、或人间世之中。

船山以“为善无近名,为恶无近刑”来谈老子的道论时,即指道不倚于阴阳,亦不离于阴阳,是一种忘善恶而居中的讲法,也是“两端一致”之学的开展,两端者,善恶,一致者,道也。

二、“两端一致”之道

()“两端一致”与“崇本息末”

“‘两端一致’之言出现于船山《老子衍》的第二章诠释。2《道德经》第二章:“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斯恶已;皆知善之为善,斯不善已。故有无相生,难易相成,长短相较,高下相倾,音声相和,前后相随。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。”从这一段看来,的确有些船山“两端一致”诠释的意味。因为,一旦崇尚美,则美的另一端也跟着出现,所谓的丑、恶……等等,强调了一端的善,则不善也随着出现。

王弼批注此章:“美恶,犹喜怒也;善不善,犹是非也。喜怒同根,是非同门,故不可得偏举也,此六者皆陈自然不可偏举之明数也。”[4]6王弼认为,此乃自然之数,有一正面,则有一反面,故此自然之数不可偏举,而是要相对待地一起陈述,所以说是喜怒同根、是非同门。至于此根与门是否皆根源于道?王弼则未明讲。

若是根源于道的话,则王弼的解法与船山相近,当然,王弼与船山的解法终究有别。王弼视老子宗旨,一言以蔽之,乃崇本息末也;王弼认为,若以对待之二分,高低、美丑二分,则老子愿处低、处丑,此方为本,而崇本可以举末。而船山的解法是高、低为两端,两端皆不执,而居于中道。可见船山的诠释与王弼不同。

回到《道德经》第二章,此章确有船山所做诠释的意味。当宣说一个美时,则另一方向――丑、恶也将跟着出现,依此,“有无相生,难易相成”,一旦宣说难,则易亦跟着出现。然圣人面对这些对待概念(如有无、长短、高下)时,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。亦是说圣人面对这些对待概念,并不特别去依附于其中一端,因为依附于其中一端,则另一反面亦跟着出现。

而人们都是好高恶低,若强调高的好处时,低亦将出现。如王弼所言:“美者,人心之所乐进也;恶者,人心之所恶疾也。”[4]6人情好高而恶下,亦是说大家尚美而厌恶不美,然则在尚美之同时,不美亦跟着出现,而万事万物是一个整全,宣说正面,负面亦跟进,于是圣人不如顺任于自然无为,专从不做善恶、美丑等对待处来下工夫。

此如同《道德经》第三章: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使心不乱。”亦是说尚贤本来是为了社会美好,然负面的效应似乎也不少,因为造成了人们的争先恐后,故圣人之治,不得已而采无为,常使民无知、无欲。亦是说圣人的治理不特别强调两端的哪一端,贤也不是,争也不是,而是顺任于无为自然。

如此看来,船山对《道德经》的诠释实有根据,例如上文所举的第二章、第三章,其中确有船山“两端一致”的意思。然老子原文不只有这个意思,例如面对雄与雌之两端时,老子难道是要人雄雌不居,忘善恶、忘雄雌而守中道吗?答案恐非如此。如老子言:“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。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。为天下式,常德不忒,复归于无极。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复归于朴。”面对此两端的概念,老子选择低下之处,而不是忘善恶、忘雄雌而居中,面对此,则王弼的“崇本息末”之解法,较能合于此章。

()有无相生

由于本文主题为船山道论,故吾人特别聚焦于老子上篇道经前几章,以检视船山如何诠释老子的道论。

关于船山释老的反省,将于下节处理。在此先看船山对第二章的诠释:

天下之变万,而要归于两端。两端生于一致,故方有“美”,而方有“恶”,方有“善”而方有“不善”。据一以概乎彼之不一,则白黑竞而毁誉杂。圣人之“抱一”也,方其一与一为二,而我徐处于中;故彼一与此一为垒,乃知其本无垒也,遂坐而收之。垒立者“居”,而坐收之者“不去”,是之谓善争。[1]18

船山认为,只要是变化,就有前后不同的比较,说穿了就是两端,如由矮长高、由生到死……,都是两端的变化,此与《易经》的精神无异。两端又生于一致,此“一致”是什么?乃归宗于道,所谓的前后、长短、高下等都有道,道是变化之体,不是定体。

然船山认定的“两端生于一致”,是否真合于老子原意?老子言:“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”,圣人者,得于道者,依从道的精神――无为自然,不强调对待两端中的任何一端,有形于一端,则另一端必跟着出现,如尚贤则人民争,故圣人宁可处于“邻国相望,鸡犬之音相闻,民至老死不相往来”的理想国界,无争无为,宁静自然。船山的解法,于《道德经》第二章,的确有其相应之处。

船山自己的小注,注“前后相随”处言“天下之所可知”,注“行不言之教”处言“非不令天下知,因其不可知者而已。”可见天下之所可知者,乃是所谓的两端,长短、前后相形相较;而不可知者,一致也,道也,道“不可道,不可名”。亦是说,船山的“一致”,正是形容老子的道论。

依于此,船山于第二章的诠释认为,有善就有不善,宣说正面,反面亦跟着显现。一般人总喜欢高尚一面,不爱低下一面,而船山在此则以庄子的齐物精神来对待此两端。《庄子·齐物论》主要重点在于面对儒墨之是非,故船山于《老子衍》中的诠释,其实已预取后来《庄子解》的意思了。

船山认为,若两端相争,则为白黑竞而毁誉杂,如同儒墨之相争一般,因为每个人总认为自己是对,而别人是错,若以自己偏见去概括他人,他人也必将如此回应,从而相争不下、水火不容。若处于此时,庄子认为莫若以明,莫若以天钧,莫若如枢得环中,以应无穷,即是说,不如依于道,都予以肯认。

船山此处之注老,亦是如此,船山认为,圣人之“抱一”也。“抱一”乃是指道,而不是指两端中的任何一端,若依从于道,则能涵容两端,因为两端都是道中变化之一环,有何不能相容?故一与一为二时,即白黑相竞之时,而我处于白黑之间,即不偏于黑亦不偏白,而能包涵于此白黑。故虽彼此两端相争而为对垒,而知其本无垒,因为彼此黑白两端都同于大道,此为一致,则不用对垒,所谓“道通为一”。[1]104

若能如此,则能坐而收之,即是指圣人行不言之教,而坐收两端,此为善争!此善争者依于无为之道,功成不居,故为善争。若不善争者,居其功、居其垒,白黑相争而相刃相靡,居德而德去。

()虚心实腹

对于第三章,船山亦以“两端一致”来做诠释。上文曾提到,第二章与第三章有相似处,即第二章认为圣人面对两端,不如无为处道,因为宣说一正面,反面也跟着出现,若如此,圣人宁可不去强调正面,以减少负面;同样的,第三章的圣人要能不尚贤,不尙正面,以减少反面,减少争斗。

第三章原文:“虚其心,实其腹。”船山诠释:“以无用用无,以有用用有。”[1]18亦是说,船山以“有无相生”来诠释第三章,而“有无相生”一句,正是老子第二章的原文,船山当时是以“两端一致”来形容“有无相生”,也就是第三章的精神,在船山看来也是“两端一致”。

船山以虚、实来形容此两端(虚心、实腹),此虚实之对待,如同黑与白、儒与墨。而老子的态度则是顺任万物,以无为之道治理,而让虚者归虚,实者归实。至于船山则如此诠释:

万物块处而梦妄作,我之神与形无以自平,则木与木相钻而热生,水与水相激而沤生;而又为以治之,则其生不息。故阳火进,而既进之位,虚以召阴;而所退之物,游以犯阳。夫不有其反焉者乎?“虚”者归“心”,“实”者归“腹”,“弱”者归“志”,“强”者归“骨”,四数各有归而得其乐土,则我不往而治矣。夫使之归者,“谁氏”之子?而执其命者何时也?此可以知争哉?而不知者不与于此。故圣人内以之治身,外以之治世。[1]18-19

万物有万变,而“万变”总括而言是“两端”,两端相争,则为“梦妄作”而不能自平。这时木相钻而热生、水相激而成沤,这些都至为虚妄、至为不齐。面对这些两两相待的不齐之物,又若再以有为、人伪的方式而来治理,则更是火上添油、更为虚妄,故老子主张要能无为则无不治。

而船山也说要能顺任自然,不以有为应对,那么,该如何顺任呢?船山谓,面对阴、阳两端,应各任其自然,而且,反者道之动,阳极必亢,必以召阴,此乃天之数、自然之数。吾人只能顺任自然,因为阴阳、虚实、强弱等,都是自然之数,顺任之而不执于一端,此则为“两端一致”,即两端都有道。顺任自然,而我无为,一切以两行之道而予以包容,让虚者归虚,实者归实,不以我执强加于彼,此乃无为。

船山说,虚者归心,实者归腹,弱者归志,强者归骨,此虚、实、强、弱四数则为两端,四数各归其所、各归其自然,而我无为。大意是,让儒家归于儒家,不以墨家去做反对,此为齐物精神。

那么,船山的“虚者归心,实者归腹……”,是否真是老子的意思?其实,老子的原意似乎只是认为,心与志是有欲求的,有欲求则易生事、惹事生非,故不如无知无欲。而腹与骨云云,正是只求吃饱饭,或时老实干活,或时鼓腹以游,回到一种简单、纯朴的生活,也就是人间的桃花源了。

最后,船山说“虚者归心”,谁人使归,谁氏之子?道也,道法自然,故其归者,自然而归,无为而为。若问到谁氏之子,便能进一步追问,何时执此命权?且此谁氏之子是否可得而知之,得而说之?道家认为,知者争之器,所以要人无知无欲,且执有知则有为、有知则有争,此不能争得,亦不能知得,不如守中无为、顺任而为,以无为之治,则天下治焉。

()挫锐解纷

自从船山于《道德经》(第二章)开始用“两端一致”释老,其后便以此意而强加于各章节中。前文关于第三章的讨论,虚实强弱自是两端,“贤”与“争”也是两端,若以无为之道自处,则为一致!那么,这里用“两端一致”解释,似乎尚能合于老子原意。

但是,到了第四章:“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。”船山也以“两端一致”诠释,则显得牵强。因为,若将“挫”与“解”视为一组对待概念,也许还可以接受,然“合”与“同”又如何能强视为一组对待概念呢?或说“光”与“尘”又如何做为一组对待概念呢?船山言:“阳用锐而体光,阴用纷而体尘。”[1]19亦是说,船山将“光”视为光明,而“尘”视为灰暗,故有对待。此解有待商榷。

试看船山进一步的解说:

用之为数,出乎“纷”、“尘”,入乎“锐”、“光”,出乎“鋭”、“光”,入乎“纷”、“尘”。唯冲也,可锐、可光,可纷,可尘,受四数之归,而四数不留。故盛气来争,而寒心退处:虽有亢子,不能背其宗;虽有泰帝,不能轶其先。岂尝歆彼之俎豆而竞彼之步趋哉?似而象之,因物之不能违以为之名也。[1]19

所用之数,依两端的分法,大致分为纷尘,或是锐光。这是船山的解法,其以两端而来诠释纷尘或是锐光,然而,却未必是老子原意。

船山把光与尘相互对待,显得牵强。船山用“乾坤并建”的讲法来诠释纷尘、锐光,若如此,则是两两对待的概念。所以,船山认为,出乎纷尘,则入乎锐光,也就是说,出乎阴则入于阳、出乎阳则入乎阴;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,故出乎阴,指的是阴隐则阳显,也就是物极必反、阴阳消长的意思。而唯有道,以其冲也,道乃是阴阳之冲和。

道的表现是动态的,“反者道之动”,故道亦表现于两端变化中,不执于两端,不会永远阴而不为阳,或只有阳而不变为阴。故道可阴可阳,而不执于阴阳,故可锐可光,可纷可尘,此乃自然之数,如同春夏秋冬之数。故若能依止于道,虽盛气来争,也不是与他相争而相刃相靡,而是懂得寒心退处,则能阴阳相互和谐。

故虽有亢子,如“亢龙有悔”,亦是六龙之一,亦是道之一,亦是道的过程之一,所以不能“背其宗”,还是依处于道上,道所表现出来的是“始、壮、究”,亢龙是究,亦是道之一环。

甚至有天帝亦不在道之先,因为道做为一个开始,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”,故众物可以说有一个根源的父母,也就是道!而道不知是谁人之子,因为是天地之先,故不会歆彼步趋之后,总是做为一个开头。而此象帝之先,也不是真指宇宙论的开始,它只是一个象征义;物总依止于道,万物的生长收藏,都不能违道,也就是以道做为一个根源、做为一个重要依据。

这一章内容中,前部分的“道冲而用之”,此可释为“一致之道”,尚说得通;至于锐、纷、光、尘,或是挫、解、和、同,若诠释为两端,则稍为牵强。

船山对于老子的诠释,后面章节中尚有更牵强的地方,即强以“两端一致”做释,虽船山亦有一套说辞。

三、船山释老之再斟酌

前面谈到,王弼注老之旨趣,一言以蔽之,崇本息末是也,而船山释老,同样地,总结来说,则是所谓的“两端一致”,这两者是否有所相通呢?

其实,王弼与船山的意旨并不相同。或许有人认为,“一致”者,即“道”也,而崇本即是崇道,若崇道则可举其两端,则两者似能相通。

可是,仍有些疑虑不是那么容易解消。例如,若说两端是雄与雌时,则当依止于中道———非雄非雌,而能雄能雌。但老子面对雄、雌的态度,似乎不然,老子言:“知其雄,守其雌。”亦是说,老子面对雄雌时,是守雌而不是守中道,而船山的“两端一致”,其中的“一致”指的却是中道。

此亦看出,船山的“两端一致”理论,面对老子原文时,有些说得通,有些则无法适用。而船山面对如此困境,也有说明:

或雄或雌,或白或黑,或荣或辱,各有对待,不能相通,则我道盖几于穷,而我之有知有守亦不一矣。知者归清,守者归浊,两术剖分,各归其肖,游环中者可知已。然致意于知矣,而收功于守,则何也?宾清而主浊,以物种之必反者之可长主也。故婴儿可壮,壮不可穉;无极可有,有不可无;朴可琢,琢不可朴。然圣人非于可不可斤斤以辨之。环中以游,如霖雨之灌蚁封,如原燎之灼积莽,无首无尾,至实至虚,制定而清浊各归其墟,赫然大制而已矣。虽然,不得已而求其用,则雌也、黑也、辱也,执其权以老天下之器也。[1]34

船山认为,黑白、雄雄若守其一而忘另一,则为执菁而不通,则道息矣。不只道息,而且知与守不能归一,知者雄、白、荣,而守者雌、黑、辱,雄、雌是为两端,两端不能归一,则为偏孤而僵化。因此,知与守可以归一,如同两端可以一致,所以,船山认为知者归清,守者归浊,清浊是为对待之两端,而两端都是道,二可合一而为一致,乃为游环中者便可归一。

然“游环中以应无穷”是《庄子·齐物论》的原文,庄子认为,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,即依于道枢,则可游应无方,在方法方,在圆法圆,在清、在浊皆无入而不自得,所谓“小大一致,休乎天钧”。亦是说,船山面对黑白、荣辱之对待,是以《齐物论》的见解来做诠释;然而,老子原意却不是黑白一致、荣辱一致地平齐两端,而是选择低下的一面。

船山也看到这个难题,他自问,为何致意于知,却要收功于守呢?为何所知与所守两处不同呢?为何知其白,不守其白,而宁可守黑呢?船山解释,乃因时间的不可逆性,因为“婴儿”(与柔、雌)可壮,而壮不可复归于婴儿,故守于“婴儿”,则可长治久安,若守于壮,而“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”,也就很快失势了。故虽知于雄,宁可守雌,雌者久矣,雄则亢矣。

然则,圣人不于可、不可之间斤斤计较,可与不可乃是两端,圣人得其环中之道以应,两端无不可应,可亦应,不可亦应,清亦应,浊亦应,乃至首尾、实虚……等等无不皆然。若能制定,此制者,大制也,大制不割,等同于道;依于大制、大道,则无为自然,清者自清、浊者自浊,我无为焉,而以观复,观其清浊之自成其化。

亦是说,船山面对清浊、黑白、荣辱,两不执着,而守其中道。但这与《道德经》第二十八章原文不合,老子并未说守其中道,而是守其两端之低下端。故船山最后辩说,不得已而求其权用3,则守于低下处,所谓雌、黑、辱也。船山认为,老子之道是为中道,守其黑白之间,此乃第一选择,不得已而做每况愈下的选择时,才选低下之黑、辱。守其黑辱有何好处?可以“老天下之器”,即是说可以让大道所孕育出的万物长治久安;择其低下,如柔、雌,则能长久,择其高尚,则为速死之徒。

船山的守其两端而一致之说,在面对“崇本息末”旨意时,如“知白守黑”等,视此为“两端一致”后不得已的次等选择,但这与老子原意并不符合,也看出了船山“两端一致”诠释的限制,无法通篇贯穿《道德经》全文。

四、结语

船山反对以易学解老,但他却依易学精神、“两端一致”的方法而做出诠释。但船山的“两端一致”,亦难说没有老子原意做为根据,如“有无相生”、或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”等等,但当面对“知白守黑”云云,也就显得牵强了。“两端一致”用在庄子齐物处,容易说得通,因为小大一致,休乎天钧!但用于诠释老子,则有通处,也有不通处。一方面,两端一致者用以诠释儒者的乾坤并建,也许容易,但用以诠释老子的守黑离白,而不是黑白并建,面对老子,则有其难处;另一原因也是船山毕竟为儒者而不是道家,于道家有批评,亦有诠释不及之处。

唐君毅先生尝言,老子与庄子不同,因为庄子平齐一切,而老子却是守于柔之一面;又庄子的《天下篇》里,在谈论老子与庄子时,所用的文字并不相同,也就是将老、庄视为两种不同学派。

而船山认为,道的特色是虚微,虚与实对,微与显对,则道成了两端之一;但船山的道并非两端之一,也许可说两端都有道,但不该说道只在虚微之一面。若是王弼的“崇本息末”,则可说道在虚微之一面,而船山的解法则不能。这也是船山以“两端一致”,而欲通贯地诠解老子时所产生的限制。“两端一致”用以解易学,或是庄学,似乎较为贴切,但用在老子的义理,则有不顺。

若然,则王弼“崇本息末”之说就比船山的诠释来得通畅;例如,若是遇上“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”之语,船山又该如何解释呢?两端都有道,轻重都有道,则与老子语势不合。在此,船山的“两端一致”似不能用,也就只好把“重”解为“制在己曰重”,把“静”解为“不离位”,亦是说,他不就轻重之对待而言,而是就归本而言。

总之,船山的“两端一致”道论,的确亦能阐发出老子的某些面向,但是面对老子的“柔胜刚”等讲法时,则有其限制而未能贯穿通篇。

参考文献

[1]王夫之.船山全书:第13.长沙:岳麓书社,1996.

[2]林文彬.王船山《老子衍》义理浅析.兴大中文学报.2006(18).

[3]郭象.南华真经注疏.北京:中华书局,2008.

[4]王弼.王弼集校释:上册.楼宇烈,校释.北京:中华书局,1999.

注释

1、然而,王弼是否也引《易经》诠释老子《道德经》,也许可以再做讨论。笔者认为,王弼还是以老解老,所谓的“崇本息末”一言以蔽之以诠释老子,主要关怀点在于以“自然”概念做为最高原则,所谓的“无称之言,穷极之辞”,见《王弼集校释》(),中华书局1999年版,第65页。而且,老子言“道法自然”,若如此,“道”的重点就不在宇宙的开始,而在于吾人如何得道。懂得道,则懂得守柔低下,故道为本,本为根、为母,末为枝节,为子。笔者认为,王弼非以易学诠释老子,相反地,是以老子诠释易学。例如,韩康伯注《易传》“大衍之数”时,引王弼言:“演天地之数,所赖者五十也。其用四十有九,则其一不用也。不用而用以之通,非数而数以之成,斯易之太极。”见《王弼集校释》(),第547-548页。此太极者,本也,无也,无为而无不为的意思,是崇本以举其末:即太极不可以“有”言,“有”则沦为一物,与物有对有争,则不能成物,若“无”己而顺成他人,才能成物。此看出王弼以道家精神诠释易学。

2、“两端一致”是王夫之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概念,在《周易外传》《周易内传》《张子正蒙注》等代表儒家思想的著作中,均时见此思想。然此词最早却出现于王夫之对《老子》第二章“天下皆知美之为美”的注解。孙华璟:《论王夫之〈老子衍〉中的经典诠释》,《国文学报》第42(200712),台北: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国文学系,第104-105页。

3、船山视雌、黑、辱为“权”,“权”与“实”对、“权”与“经”对,然在王弼不视为“权”,乃视之为本。如王弼注“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,是以圣人终日行不离辎重”时,言:“以重为本,故不离。”《王弼集校释》(),第69-70页。可见王弼视雌、黑、辱、重等是为本,不为权,与船山不同。

 

原文载于《船山学刊》,201901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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